新闻中心/ NEWS CENTER

— 资质办理热线 —

13838038839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

行业动态

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

发布时间:2024-11-25

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、受理、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、鉴定评审、审批、发证等程序:[1]
  (一)申请
 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(地、市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《申请书》,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(附电子文本),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,并附下列材料(各一份):
  1.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、注册证件复印件;
  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  3、质量手册;
  4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  5、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[1]
  (二)受理
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,返回申请单位。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。
  (三)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
 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,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,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。。
 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,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。
  (四)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
 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,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
 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,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,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。[1]
  (五) 审批、发证
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,履行审批程序,符合条件的颁发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各一份)。不符合条件的,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。[1]
 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、审批的许可项目,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